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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截止11月份,我局共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业务252个,其中核发新证127个,现在在我区注册的危化品纯经营企业已经达到530家。
目前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行的是分级分类的清单式管理模式,危险化学品纯批发的许可权限仍保留在区局,但是日常的监管工作由属地街(镇)安监中队负责。
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程序:
1、受理:申请人书面向县相关部门申请。
2、检查:申请受理的,县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审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
3、审批:县相关部门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制 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文件或者租赁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危险品运输资质和批复,及运输合同;
8、存储场所公司营业执照,危险品储存资质和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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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企业向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近期多地危险化学品事故频发,教训极其深刻的情况下,竟然还有企业敢伪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非法销售危化品。近日,昆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就发现了这样离谱的违法行为。目前,伪造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负责人已被公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据了解,此案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以来,苏州在安全生产领域进行“两法衔接”实践的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