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防风抑尘网,河南柔性防风抑尘网-刚性、柔性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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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8(人民币)
  • 规格:单峰、双峰、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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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郑州市2015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及《郑州市2015年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依据,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治理、项目带动、限期完成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粉尘污染源治理,减少粉尘排放,为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和建设美丽郑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火电、水泥、碳素、建材、耐火材料、冶金、石材开采企业等工业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粉尘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和治理要求。

        三、工作任务

        1.火电行业烟尘治理。6月底前10家燃煤电厂21台燃煤机组(含自备电厂、供热及综合利用机组,垃圾焚烧和处理危险废物锅炉除外)完成烟气综合治理,烟尘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十三五”期间完成超烟气低排放治理工作,烟尘≤5毫克/立方米。(附件1)

        2.工业锅炉废气治理。8月底前37台10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项目见表2)完成烟气颗粒物治理,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80毫克/立方米。

        3.水泥行业粉尘治理。6月底前29条水泥企业完成烟气颗粒物治理,废气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要求: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20毫克/立方米,无组织排放≤0.5毫克/立方米。(附件3)

        4.碳素行业废气治理。7月底前19家碳素企业完成烟气治理,废气排放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要求: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附件4)

        5.建材行业废气治理。8月底前11家建材企业完成粉尘综合治理。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件5)

        6.耐火材料行业废气治理。8月底前297家耐火材料企业完成烟气综合治理,外排废气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件6)

        7.冶炼行业废气治理。8月底前14家冶炼企业完成粉尘综合治理。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件7)

            8.石材开采企业粉尘综合整治。6月底前36家石材开采企业冶炼企业完成粉尘综合治理。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件8)

        9.工业堆场扬尘治理。8月底前工业企业的煤场、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原料堆放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设施,建设防风抑尘墙、防风抑尘网,并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有条件的建设配备有收尘设备的密闭仓库。物料输送设备要进行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露天装卸应采用湿式作业,严禁装卸干燥物料。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分工。粉尘污染综合治理是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各级环保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对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协调、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本方案所列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对未纳入本方案附表中的粉尘污染严重企业,可列入本县(市、区)工作计划进行治理。各级环保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完成治理任务。

        2.明确时间进度。各单位环保部门要摸清底数,针对企业实际情况,要“一企一策”,完成改造方案制定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时限完成验收工作。

        3.规范验收程序。有关企业完成改造治理任务后,要及时申请环保验收。各单位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要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并将验收意见和企业治理情况汇总报市环保局污防处备案。

        4.加强督导考核。各单位环保部门要把粉尘污染治理任务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定期组织现场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加强督办考核,确保完成任务。市环保局将定期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5.严格执法监管。各单位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采取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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